2009-8-22 06:14 PM
啊king
東方神起解約案 法官勸和解911宣判
韓國人氣組合東方神起其中3名成員:Hero、Micky及Xiah,早前入稟要求跟經理人公司SM Entertainment解除合約,昨日上午在首爾中央法院舉行閉門聆訊,雙方代表律師就合約長短及收入多寡等問題上各執一辭,法官聽罷陳述後,認為東方神起是韓國最受歡迎的組合,有義務對歌迷負責,因此建議雙方和解。諷刺的是,超過12萬名歌迷聯署支持東方3子解約,法官只好押後至9月11日宣判。
據報東方3子跟經理人公司在收支分配、合約期限、以至工作時間分配等問題上,早已存在不少分歧,至於觸發解約的導火線,因他們不滿公司阻礙發展個人事業,尤其是3人父母合資開設化妝品牌,公司卻因肖像權問題禁止3人出席有關宣傳活動,雙方關係正式決裂。
昨日在法院上,經理人公司的代表律師承認,入稟至今經濟損失已經超過150億韓圜(約港幣9220萬元),企業形象的損失更是難以估計,因此希望能盡快解決今次危機。辯方又否認虧待3人,表示從沒強迫他們作不喜歡的演出或者廣告,並強調每隔半年便會派發各項收入的分配收據,並讓各人簽名核實。
不過,控方律師依然堅持解約,並列出韓國藝能界早有不同經理人公司藝人合作的前科,因此深信3子解約後,並不影響東方神起存亡的問題,要求法官判處3子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