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-11-3 12:30 AM
-希Jaiii`
在聖經的角度上角是否視為邪惡?
按本字意來講,聖經上所提者不多,只有下列數處:如代替依撒格被祭獻的公綿羊,它的兩角纏在灌木中(創22:13),牛犢的角(詠69:23),野牛的角是危險的(詠22:22),以角牴人的牛,在法律上的懲罰(出21:28-33),角可作為盛油器皿(撒上16:1, 13; 列上1:39)等,是按本字意來講。
按寓意來講,角既然是野獸最厲害的攻擊及自衛武器,在聖經文學上「角」成了權力及尊嚴的象徵。若瑟後裔的威武及光榮猶如公牛及野牛的雙角(申33:17),上主賜與人的神力猶如角(撒上2:1, 10,思高譯本為更易明瞭起見譯作「頭」及「冠冕」;亦參見撒下22:3思高譯本以「大能」代替角,路1:69亦然)。
全燔祭壇的四角,應塗以牲血,使之多少沾有祭品的贖罪能力(出27:2; 肋4:7, 18, 30, 34)。角亦被用來作樂器(蘇6:5)。
因此山羊具有角而成為撒旦教的象徵不是聖經的角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