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-2-21 10:19 AM `aH-j0annaX]
(已處理)意 見

[align=center][color=Black]前 日 比 人 [ 炒 ] 左,,
好 嬲 ,, 因 為 比 人 [ 炒 ] 得 不 明 不 白 -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-"

我 建 議 I-SEE 如 果 見 習 版 主 PASS 吾 到 ,,
就 應 該 發 [ 通 知 書 ] 比 該 會 員 ,,
講 明 點 解 要 [ 炒 ] 佢 ,,

1 來 , 比 佢 知 點 解 要 [ 炒 ] 佢
2 來 , 如 果 佢 申 NO.2 次 溉 ,,佢 都 可 以 改 善 麻 ,,

謝`-![/color][/align]

[[i] 本帖最後由 權 於 2007-3-5 10:46 PM 編輯 [/i]]

2007-3-5 10:45 PM
首先要更正一點係 見習版主 係未正式取錄既職位
所以係唔可以用[炒]呢個字黎形容呢件事既拒絕方式

閣下既意見 我地會考慮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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